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劉朝中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8年4月8日至4月18日,劉朝中作為省大氣污染防治第十二督察組副組長帶隊對宣城市開展督查期間,分別于4月8日晚、4月15日晚、4月17日晚先后3次違規接受被督查單位、企業組織的宴請,并違反當地規定飲酒。此外,劉朝中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劉朝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轉自安徽紀檢監察網20190604)
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劉朝中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8年4月8日至4月18日,劉朝中作為省大氣污染防治第十二督察組副組長帶隊對宣城市開展督查期間,分別于4月8日晚、4月15日晚、4月17日晚先后3次違規接受被督查單位、企業組織的宴請,并違反當地規定飲酒。此外,劉朝中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劉朝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轉自安徽紀檢監察網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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