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如何劃分廉政風險等級 根據風險點發生的機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風險等級可劃分為三級: 高級風險是發生機率高的風險,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的風險。主要指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和重要業務事項,涉及管理人、財、物、事等權力較大、有自由裁量權和業務處置權的單位、部門、崗位,或者近年來發生過腐敗問題及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其他崗位,容易造成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可能出現構成犯罪、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 中級風險是發生機率較高的風險,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后果的風險。主要指在上述事項中有一定支配權的領導崗位和具體承辦崗位,或不直接擁有人財物的支配權,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權力和機會謀取私利的單位、部門或崗位,容易發生違規行為,可能受到紀律處分的風險; 低級風險是發生機率較小的風險,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一定經濟損失的風險。主要指不涉及上述事項和近年來發生過一般不廉潔問題或群眾有一定反映的,容易出現和造成一般違規違紀行為,可能受到內部責任追究、通報批評、誡勉或提醒談話的風險。 各單位、部門對查找出來的風險點,針對風險的幾率、危害程度等情況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程度。這里要注意人與風險點的問題,要因點定級,不能因人定級。 18、如何制定風險防控措施 這個環節主要根據崗位、部門、單位分別查找出來的風險點,依據崗位、部門、單位工作職責要求,及與業務相關的各項法規制度,分別制定出防控控制風險點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要圍繞決策、執行過程和監督、檢查、考核等關鍵環節,研究制定具體防范措施和相關工作程序,統一以流程圖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針對行業、系統整體風險,主管部門和單位須結合行業和系統工作實際,清理單位部門不符合風險防控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防范風險的相關規章制度,匯編成冊,以明確防范風險工作責任和工作標準,形成上下一體、左右聯動的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三道”廉政風險防線。 (1)健全前期預防措施防線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前期預防措施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界定風險的基礎上,針對黨員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現的“三類”風險,采取前期預防措施,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主動性和監督制約機制的有效性,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 控制崗位職責風險的一般模式是:定崗定員+崗位責任制+過錯責任追究制+檢查評比制+獎懲激勵機制。并要以廉政承諾、述職述廉、民主測評、輪崗交流等為主要措施。 廉政承諾――明確黨員干部職責范圍內的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黨員干部結合本職工作按照廉政風險防控管理中有關崗位職責的要求,就業務工作、廉潔自律、依法履職等方面向職工公開承諾。 述職述廉――是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崗位職責的具體體現。述職述廉的范圍、方式和程序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及有關文件執行。 民主測評――是在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職工監督作用,了解群眾反映的一種手段。 輪崗交流――是提高干部素質,防止權力尋租,加強干部隊伍監督和管理的有效措施。 控制業務流程風險的一般模式是:制定規范+執行規范+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獎懲兌現。并要以優化業務流程、建立權力救濟機制、明確業務流程等為主要措施,減少人為干預行為或發生運用自由裁量權的節點。 優化業務流程――按照“制度簡明、程序簡單、操作簡便、風險可控”的基本原則,優化業務流程。 建立權力救濟機制――完善業務流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權力救濟機制。 明確業務流程――向職工群眾公開內部審批、內部管理及各類事項辦理工作的業務流程。 控制制度機制風險的一般模式是:原則性+靈活性+協調力。并要以健全制度體系、聽證質詢、辦事公開、權力制衡等為主要措施。 健全制度體系――致力于填補制度空白、彌補制度缺欠、推進制度創新,遵循“內部牽制、崗位分離”的原則,改進權力配置結構,建立權力制衡機制,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聽證質詢――各單位、各部門在做出重大事項決定前,應當召開有職代會代表參加的聽證質詢會,公開重大事項決策方案以及相關依據和理由,聽取參會代表意見,解答相關問題。聽證質詢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應作為有關單位做出決定的重要參考依據。 辦事公開――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有關黨務、政務公開文件,積極推進黨務、政(隊)務公開,公開具體職能、工作程序、事項辦理結果等內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權力制衡――通過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流程、強化內部監督等方式,加強單位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督促各項制度的落實,利用制度的規范力、約束力控制權力的運行,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 (2)健全中期監控機制防線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中期監控機制是建立在前期預防措施的基礎上,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組織抽查、實地察看、座談訪問、征求意見、綜合評價、及時反饋等措施,探索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對黨員干部履職行為、制度機制運轉、權力運行過程實施監控,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便進一步采取相應的后期處置辦法。 信息監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各種有效途徑,掌握各單位、各部門及其黨員干部在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制度機制風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定期自查――各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定期開展自查,針對風險防控措施的制定是否具有針對性、措施的落實是否取得積極效果、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及履職盡責情況、制度機制中的薄弱環節等內容,撰寫自查報告報上級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抽查――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選擇重點單位開展抽查工作,抽查的內容主要是各單位、各部門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的情況。 (3)健全后期處置機制防線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后期處置辦法是針對中期監控發現的問題,視情節嚴重程度不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實施警示提醒、誡勉糾錯、責令整改等措施,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問題演化發展成違紀違法行為。 警示提醒――立足于強化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主動教育和監督,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以信訪約談、詢問函、重點提醒等方式對群眾有反映,可能出現腐敗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警示提醒。 誠勉糾錯――立足于幫助和督促黨員干部及時發現自身存在的廉政風險問題,以告誡勸勉、糾正偏差等方式,及時糾正其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督促引導,終止其錯誤行為繼續發展。 責令整改――立足于保護和挽救黨員干部,以限期整改、強制履行方式,對已實施錯誤行為,構成輕微違規違紀,但可以不予處分的黨員干部,通過限期整改和強制履行,避免問題進一步惡化。 |
17、如何劃分廉政風險等級 根據風險點發生的機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風險等級可劃分為三級: 高級風險是發生機率高的風險,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的風險。主要指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和重要業務事項,涉及管理人、財、物、事等權力較大、有自由裁量權和業務處置權的單位、部門、崗位,或者近年來發生過腐敗問題及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其他崗位,容易造成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可能出現構成犯罪、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 中級風險是發生機率較高的風險,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后果的風險。主要指在上述事項中有一定支配權的領導崗位和具體承辦崗位,或不直接擁有人財物的支配權,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權力和機會謀取私利的單位、部門或崗位,容易發生違規行為,可能受到紀律處分的風險; 低級風險是發生機率較小的風險,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一定經濟損失的風險。主要指不涉及上述事項和近年來發生過一般不廉潔問題或群眾有一定反映的,容易出現和造成一般違規違紀行為,可能受到內部責任追究、通報批評、誡勉或提醒談話的風險。 各單位、部門對查找出來的風險點,針對風險的幾率、危害程度等情況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程度。這里要注意人與風險點的問題,要因點定級,不能因人定級。 18、如何制定風險防控措施 這個環節主要根據崗位、部門、單位分別查找出來的風險點,依據崗位、部門、單位工作職責要求,及與業務相關的各項法規制度,分別制定出防控控制風險點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要圍繞決策、執行過程和監督、檢查、考核等關鍵環節,研究制定具體防范措施和相關工作程序,統一以流程圖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針對行業、系統整體風險,主管部門和單位須結合行業和系統工作實際,清理單位部門不符合風險防控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防范風險的相關規章制度,匯編成冊,以明確防范風險工作責任和工作標準,形成上下一體、左右聯動的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三道”廉政風險防線。 (1)健全前期預防措施防線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前期預防措施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界定風險的基礎上,針對黨員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現的“三類”風險,采取前期預防措施,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主動性和監督制約機制的有效性,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 控制崗位職責風險的一般模式是:定崗定員+崗位責任制+過錯責任追究制+檢查評比制+獎懲激勵機制。并要以廉政承諾、述職述廉、民主測評、輪崗交流等為主要措施。 廉政承諾――明確黨員干部職責范圍內的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黨員干部結合本職工作按照廉政風險防控管理中有關崗位職責的要求,就業務工作、廉潔自律、依法履職等方面向職工公開承諾。 述職述廉――是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崗位職責的具體體現。述職述廉的范圍、方式和程序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及有關文件執行。 民主測評――是在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職工監督作用,了解群眾反映的一種手段。 輪崗交流――是提高干部素質,防止權力尋租,加強干部隊伍監督和管理的有效措施。 控制業務流程風險的一般模式是:制定規范+執行規范+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獎懲兌現。并要以優化業務流程、建立權力救濟機制、明確業務流程等為主要措施,減少人為干預行為或發生運用自由裁量權的節點。 優化業務流程――按照“制度簡明、程序簡單、操作簡便、風險可控”的基本原則,優化業務流程。 建立權力救濟機制――完善業務流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權力救濟機制。 明確業務流程――向職工群眾公開內部審批、內部管理及各類事項辦理工作的業務流程。 控制制度機制風險的一般模式是:原則性+靈活性+協調力。并要以健全制度體系、聽證質詢、辦事公開、權力制衡等為主要措施。 健全制度體系――致力于填補制度空白、彌補制度缺欠、推進制度創新,遵循“內部牽制、崗位分離”的原則,改進權力配置結構,建立權力制衡機制,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聽證質詢――各單位、各部門在做出重大事項決定前,應當召開有職代會代表參加的聽證質詢會,公開重大事項決策方案以及相關依據和理由,聽取參會代表意見,解答相關問題。聽證質詢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應作為有關單位做出決定的重要參考依據。 辦事公開――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有關黨務、政務公開文件,積極推進黨務、政(隊)務公開,公開具體職能、工作程序、事項辦理結果等內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權力制衡――通過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流程、強化內部監督等方式,加強單位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督促各項制度的落實,利用制度的規范力、約束力控制權力的運行,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 (2)健全中期監控機制防線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中期監控機制是建立在前期預防措施的基礎上,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組織抽查、實地察看、座談訪問、征求意見、綜合評價、及時反饋等措施,探索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對黨員干部履職行為、制度機制運轉、權力運行過程實施監控,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便進一步采取相應的后期處置辦法。 信息監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各種有效途徑,掌握各單位、各部門及其黨員干部在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制度機制風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定期自查――各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定期開展自查,針對風險防控措施的制定是否具有針對性、措施的落實是否取得積極效果、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及履職盡責情況、制度機制中的薄弱環節等內容,撰寫自查報告報上級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抽查――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選擇重點單位開展抽查工作,抽查的內容主要是各單位、各部門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的情況。 (3)健全后期處置機制防線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后期處置辦法是針對中期監控發現的問題,視情節嚴重程度不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實施警示提醒、誡勉糾錯、責令整改等措施,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問題演化發展成違紀違法行為。 警示提醒――立足于強化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主動教育和監督,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以信訪約談、詢問函、重點提醒等方式對群眾有反映,可能出現腐敗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警示提醒。 誠勉糾錯――立足于幫助和督促黨員干部及時發現自身存在的廉政風險問題,以告誡勸勉、糾正偏差等方式,及時糾正其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督促引導,終止其錯誤行為繼續發展。 責令整改――立足于保護和挽救黨員干部,以限期整改、強制履行方式,對已實施錯誤行為,構成輕微違規違紀,但可以不予處分的黨員干部,通過限期整改和強制履行,避免問題進一步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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